輕 鐵 消 息
( 2000 年 6 月 份 )
4 . 學 生 個 人 「 八 達 通 」   暑 假 延 長 儲 分 期

暑 假 就 到 喇 ! 各 區 內 學 生 都 即 將 放 暑 假 , 輕 鐵 亦 為 放 暑 假 的 持 個 人 「 八 達 通 」 的 同 學 作 特 別 票 務 安 排 。

由 本 年 七 月 一 日 至 八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暑 假 期 間 , 輕 鐵 會 放 寬 學 生 個 人 「 八 達 通 」 的 儲 分 期 限 , 由 平 時 的 四 日 延 長 至 六 日 , 以 給 予 同 學 們 更 多 時 間 儲 分 , 換 取 現 金 車 費 回 贈 。

而 換 取 現 金 車 費 回 贈 的 車 費 條 件 則 不 變 , 維 持 著 搭 滿 十 二 元 正 的 規 定 。


3 . 港 姐 二 千 慈 善 紀 念 車 票

一 套 四 張 的 港 姐 二 千 慈 善 紀 念 車 票 , 每 套 價 值 一 百 港 圓 , 將 於 六 月 十 八 日 起 公 開 發 售 。

四 張 紀 念 車 票 , 分 別 畫 上 七 七 年 冠 軍 朱 玲 玲 小 姐 、 八 八 年 冠 軍 李 嘉 欣 小 姐 、 九 零 年 冠 軍 袁 詠 儀 小 姐 及 九 九 年 冠 軍 郭 羨 妮 小 姐 的 肖 像 。 每 張 車 票 均 可 供 乘 客 乘 搭 兩 程 東 鐵 本 地 線 普 通 等 ( 上 水 至 紅 磡 之 間 , 馬 場 站 除 外 ) , 有 效 期 由 七 月 九 日 至 八 月 九 日 。 另 每 張 車 票 亦 可 在 七 月 九 日 , 當 作 輕 鐵 成 人 全 線 通 車 票 使 用 。

對 該 套 紀 念 車 票 有 興 趣 的 人 士 , 可 於 發 售 期 間 , 到 各 輕 鐵 客 務 中 心 或 各 東 鐵 客 務 中 心 ( 羅 湖 站 及 馬 場 站 除 外 ) 購 買 。


2 . 輕 鐵 為 你 準 備 父 親 節 禮 物

「 物 輕 情 重   鐵 漢 親 情   與 您 共 渡 千 禧 首 個 父 親 節 」 是 今 次 活 動 的 主 題 。

為 慶 祝 千 禧 首 個 父 親 節 , 輕 鐵 與 捷 榮 咖 啡 有 限 公 司 , 特 為 你 送 上 點 點 心 意 。

凡 於 六 月 十 五 日 至 六 月 十 八 日 期 間 , 乘 搭 輕 鐵 時 遇 上 「 輕 鐵 大 使 」 , 或 到 各 輕 鐵 客 務 中 心 為 任 何 一 款 「 「 八 達 通 」 」 車 票 增 值 , 即 可 免 費 獲 得 捷 榮 三 合 一 咖 啡 孖 條 裝 一 份 連 輕 鐵 古 趣 《 二 》 紀 念 車 票 半 價 優 惠 券 一 張 * , 數 量 有 限 , 先 到 先 得 , 送 完 即 止 。

* 優 惠 券 只 會 由 「 輕 鐵 大 使 」 派 發 。


1 . 招 請 巴 士 車 長 ( L/BT08(P)/0706 )

九 廣 輕 鐵 現 正 招 聘 巴 士 車 長 , 詳 情 如 下 :

巴 士 車 長 的 職 責 , 是 須 依 照 指 定 時 間 及 路 線 駕 駛 巴 士 , 提 供 安 全 及 優 良 的 乘 客 服 務 ; 並 須 照 顧 車 上 乘 客 的 安 全 及 解 答 查 詢 ; 及 收 集 乘 客 的 車 費 、 發 售 車 票 及 對 所 收 取 的 款 項 負 責 。 巴 士 車 長 須 要 輪 班 當 值 , 包 括 通 宵 更 。

此 職 位 的 受 僱 者 會 替 九 廣 輕 鐵 在 屯 門 、 元 朗 及 天 水 圍 區 駕 駛 巴 士 , 薪 金 介 乎 $8690 - $14330 , 視 符 其 資 歷 及 工 作 經 驗 而 定 。

申 請 者 須 具 有 中 五 程 度 , 五 年 工 作 經 驗 , 有 巴 士 操 作 經 驗 為 佳 ; 持 有 巴 士 駕 駛 執 照 ( 第 九 或 十 類 ) 及 維 持 良 好 工 作 紀 錄 。

受 聘 者 會 以 兩 年 合 約 形 式 受 聘 , 在 約 滿 後 如 表 現 滿 意 及 得 雙 方 同 意 下 , 可 獲 續 約 。

九 鐵 會 給 予 受 聘 者 多 項 福 利 , 包 括 年 終 花 紅 、 有 薪 年 假 及 病 假 、 僱 員 及 直 系 家 屬 免 費 醫 療 與 免 費 乘 車 、 洗 衣 津 貼 、 超 時 工 作 津 貼 及 夜 班 津 貼 等 。

有 意 申 請 的 人 士 , 應 提 交 一 份 詳 細 的 履 歷 , 附 上 聯 絡 電 話 及 地 址 , 連 同 學 歷 及 工 作 經 驗 證 明 副 本 , 在 信 封 面 註 明 聘 位 編 號 , 於 6 月 17 日 前 寄 到 屯 門 輕 鐵 車 廠 行 政 大 樓 招 聘 組 。

申 請 者 所 遞 交 的 個 人 資 料 , 只 作 招 聘 用 途 。 如 在 六 星 期 內 未 獲 通 知 面 試 , 即 表 示 申 請 者 未 獲 取 錄 。 但 其 資 料 會 保 留 六 個 月 , 以 供 九 鐵 及 其 聯 營 公 司 在 期 間 作 其 他 合 適 職 位 的 招 聘 考 慮 , 六 個 月 後 被 保 留 的 資 料 會 自 動 被 刪 除 。

* 本 部 份 並 非 替 任 何 機 構 或 公 司 賣 廣 告 , 只 是 將 本 中 心 管 理 員 所 見 的 輕 鐵 通 告 、 告 示 、 海 報 及 新 聞 摘 錄 後 , 在 本 中 心 內 列 出 、 報 導 , 敬 請 留 意 。


最 後 更 新 : 02/09/20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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